职权目录
规划科
发布日期: 2017-08-29 信息来源:
负责拟定全市国土综合开发整治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勘查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和区域性国土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资源利用年度计划;指导和审核下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审核下级土地复垦规划、土地整理规划和未利用土地、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安排国土整治事业费计划;组织对建设项目用地和地质环境评价以及压占矿床进行预审;参与报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规模的审核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6277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