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目录
耕地保护科
发布日期: 2017-08-30 信息来源:
负责实施全市的耕地保护、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工作;负责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和复垦的监督工作;承办由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和土地开发的审查、报批;负责农用地内部结构调整、土地开发用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农用地转用的审批;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各类建设项目,涉及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措施的审核、监督检查和验收;管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负责制定土地安置、补偿费标准。
联系电话:6277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