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规范土地整治管理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发布日期: 2016-12-08  信息来源:

为保障我市农田储备,优化发展环境,切实推进《黑龙江省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3-2020年)》落实,结合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联合印发的《2016年全省土地整治项目督查暨抽查复核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及时组织,精心部署,制定下发了《牡丹江市土地整治项目检查督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农田水利、土地规划、道桥、预算、勘测等方面专家,对全市在建实施的20个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复核。对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工程建设质量和前期设计不细致、施工进度普遍缓慢、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意识淡薄等共性问题和个别项目存在的个性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明确了责任,落实了整改任务和时限要求。

98日,市国土局组织召开全市土地整治督查整改工作会议,并将此作为全市土地整治工作的鼓劲会、加压会、推进会。会上重点要求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此次省、市土地整治督查复核工作,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及时组织验收,并加强项目移交和后期管护工作,切实强化土地整治规范管理。一是强化任务完成责任制。各县(市)、区要着力加大超期未验收的在建项目的监管推进,倒排工期、明确验收时间,充分发挥技术力量,加强对项目建设任务实施的督导,保证在期限内完成施工。在时间表内仍没有完成建设任务的或没有提请竣工终验的,将取消新项目报批。二是强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对于近期可竣工申请终验的建设项目市局将在年底前组织验收,各县(市)、区项目承担单位要及时协调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项目初验,并及时申请项目终验。同时,将各类档案整理归档,各用途设施移交地方,签订管护协议,做好项目收尾工作。三是强化项目规范管理。按施工中“五制”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管理工作,严格变更审批程序,保障项目施工安全。按照核定工程量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加强外业工程质量管理,规范项目内业资料整理。四强化在建项目督查。定期开展在建项目自查和跟踪检查,加大项目建设质量、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档案管理等全程监督力度,做到专人监管,项目承担单位每周要对在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市局定期对全市范围内在建项目进行跟踪督查。

 
主办单位:牡丹江国土资源局  管理入口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453-6277138  邮箱:mdjgtzyj@126.com  办公地址:牡丹江市太平路136-B  邮编:157099
黑ICP备12002112号  网站标识码:2310000030  黑公网安备 231005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