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姚)
发布日期: 2018-07-09 信息来源: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
编号:2018-117
依据人民法院司法文书,及权利人宋小平申请,作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牡国土国用(2007)第321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牡国土国用(2007)第3219号 |
姚军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阳明区光华小区8号楼 | (2017)黑1005执430号之五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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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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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牡丹江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