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告
不动产登记公告(于)
发布日期: 2018-07-06 信息来源: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
编号:2018-088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变更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07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东小一条路七星街,牡丹江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mdjsbdcdjzx@sina.com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宗地面积/ 建筑面积/超占面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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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于静林 |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 阳明区五林镇杏树村大榆树后沟 | 231003103222JE00006L00000001 | 45843.0平方米 | 依据杏树村与于静林荒山造林承包合同书,2018年五6月4日杏树村会议记录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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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公告单位:牡丹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