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信息
执法监察科
发布日期: 2016-12-07 信息来源:
负责全市土地、矿产、地质环境的执法监察。组织全市对执行和遵守土地、矿产资源、地质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越权和非法批准土地、矿产违法案件进行查处;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监察机构的组织协调;对全市土地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地质环境、灾害防治、遗迹保护规划、全市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占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全市矿业权和矿业权出让、转让及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各项费用收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查处和督办;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负责国土资源系统的依法行政管理及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指导全市土地、矿产资源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
联系电话:6277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