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七)土地利用管理科
发布日期: 2017-09-25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
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指导土地评等定级、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测评;负责审核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定期公布基准地价;承担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建设用地分等定级工作,组织实施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地价制度,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检测;负责各类建设用地供地;实施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负责国有土地收回、收购、储备和置换的管理工作。